9月3日,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发布《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》,涉及阶段性购房补贴、生育家庭差异化购房补助、契税补贴、房票安置、“以旧换新”等。文件提出,允许配套人才住房转成商品房销售。允许规划未建、在建未交付的人才配套住房,保持原规划不变的情况下,开发企业按不低于土地成本加建设成本的价格进行协商,向政府进行回购,转成商品房进行销售,回购款可一次性付清和分批分套进行支付。这则政策意味着人才房可以推向市场销售。
江西赣州市南康区发布新政:允许房企回购人才房转商品房
9月3日,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发布《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》,涉及阶段性购房补贴、生育家庭差异化购房补助、契税补贴、房票安置、“以旧换新”等。文件提出,允许配套人才住房转成商品房销售。允许规划未建、在建未交付的人才配套住房,保持原规划不变的情况下,开发企业按不低于土地成本加建设成本的价格进行协商,向政府进行回购,转成商品房进行销售,回购款可一次性付清和分批分套进行支付。这则政策意味着人才房可以推向市场销售。
9月3日,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发布《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》,涉及阶段性购房补贴、生育家庭差异化购房补助、契税补贴、房票安置、“以旧换新”等。文件提出,允许配套人才住房转成商品房销售。允许规划未建、在建未交付的人才配套住房,保持原规划不变的情况下,开发企业按不低于土地成本加建设成本的价格进行协商,向政府进行回购,转成商品房进行销售,回购款可一次性付清和分批分套进行支付。这则政策意味着人才房可以推向市场销售。